紫外线能彻底去除狗瘟细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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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疾病是否完全被消灭,不在于它能致人于死地,而在于能否检测出来。例如,流行性感冒,尽管它也能致人死命,但从没听说有检测方法的。感冒病人一到发病高峰期就四处乱窜,可从未听说有什么传染问题。犬瘟热也是一种有致死问题的传染病,但其检测方法至今尚无确立。检测方法的确立需要时间也需要设备,更重要的是,要承担实验的动物,及实验中可能产生的危险。 在没有确立检测方法之前,不能凭观察对象是否有类似的犬瘟热症状就轻易下结论。现在的媒体为了吸引眼球,总在夸大其词。

现在的新闻媒体存在一种夸大的倾向,为了吸引眼球,把事情说得严重一些,是可以理解的。但严重到夸大事实,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则不是宣传者本身可以理解的。例如,最近一个时期,关于狗的新闻里,总是存在着夸大事实的成份。

有的国家允许主人带着爱犬乘坐飞机,那只是出于对特殊情况的特殊考虑,并不是主人享有带爱犬乘坐飞机的理所当然的权利。带爱犬登飞机必须办理特别的手续,还要接受检查,这其间的过程,哪有一点儿“带着心爱的狗上飞机,享受贵宾待遇”的味道!有的国家,主人带爱犬乘飞机,是要受罚钱的。

就国内而言,哪一城市允许主人带爱犬乘坐公共汽车和轻轨?哪一座公园允许爱犬入内,并且允许狗主人允许爱犬在公共草地和游乐场所的自由活动?

在允许带爱犬的旅游地区之内,又有谁是“特殊人物”,可以享受把爱犬带上飞机的特殊待遇?还不是得象别的狗主人一样,托运爱犬!有的报刊在宣传报道中出现“带爱犬旅游”之类的词语,岂不令人误解?!宣传部门为何就没有人出来制止这种哗众取宠的错误宣传?

有的报刊竟然报道和评论“携妻带狗出国旅游”之类的新闻,岂不令人费解?按照西方那种严格的人与动物分等级的观点,带爱犬出国旅游,岂不是让狗在主人面前“低头”,“匍匐”行动?!这种对西方道德标准的误读,究竟从何而来,令人费解。

就国内来说,带爱犬出游,出游者本人以及爱犬,在旅途中都会感到极不悦,因为爱犬处于不安与烦躁的状态。飞机起飞与下降时,因气压变化,爱犬会感到不舒适,会对它施加伤害。在旅途劳顿中,主人也会因为照顾爱犬,耗费心血,得不到充分的休息。这些痛苦,只有主人与爱犬才能感受到。可是为了出刊,出畅销件,这些痛苦都可以省略掉吗?为了金钱就可以夸大事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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