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宠物狗需要办什么证?
1.在拉萨市养狗,不需要办理“养犬许可证”了哦~ 2019年7月1日起,《拉萨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市区区域内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取得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项措施是在严格管理的基础上进行的。条例规定,个人在城市市区范围内饲养犬只的,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住所证明、健康证明、疫苗注射证明等材料,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合格并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后,方可饲养。
值得注意的是,这条规定的施行是有前提条件的——也就是要在严格管理的基础上进行。因为动物疫病是影响人类健康和安全的重要病原体之一,而犬只作为重要的伴侣动物,其流行性疾病和人畜共患疾病同样不容忽视。加强犬只的管理与防疫十分必要。
2.不办理养犬许可证件会有什么惩罚呢?根据《拉萨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未办理养犬手续或者未按规定定期进行犬只检疫、免疫及未佩戴犬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吊销养犬登记证书并收回犬牌;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
3.办理养犬许可证件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申请养犬的个人以户为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户口簿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比对); (五)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六)医疗机构出具的狗狗的身体健康证明; (七)已经注射过疫苗的证明材料(由畜牧兽医部门出具)。 对未经登记的犬只,由畜牧兽医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有关规定处理。